燧人氏“钻木取火”的故事家喻户晓。据《韩非子·五蠹》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民食果瓜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礼含文嘉》云:“燧人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遂天之意,故为燧人。”
宋·罗泌《路史》记载:“上古之人,茹毛而喢血食,果蔬虫鱼,膻腐馊漫,内伤荣卫,殒其天年。乃教民取火,以灼以炳,以熟臊胜,以燔黍捭豚,然后人无腥臊之疾。人民益伙,羽皮之茹有不给于寒,乃诲之苏冬而炀之,使人得遂其性,号遂人氏,或曰燧人。顺而不一,于是穷火之用,而为之政,春季以出樵,终以纳,异其时也,以济时疾。郁攸之司,九变七化,火为之纪。谓木器液,于是范金合土为釜,重作烓高瓯瓿,成物化物,而火之功用洽矣。当是时也,天下多水,教人以渔。洛出四佐,以代天理物,乃大臣职,命明由政乎升级,毕旒辨乎方色,成博受乎古诸,陨蓲录乎延嬉,四后职而天道平人事理。龙图呈瑞,龟字效灵,于是占建而正方,握几矩表计寘,指天以布躔,而齐七政。始注物虫鸟兽之名。通国之轻重,以转民之赀。人滋反醇,情欲蠢动,好嗜外,迫则冒礼而忘形,以贱其神。乃制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归。以息其民,为之进退,以耻其凡。是故父老而慈,子寿而孝,著之世姓。而法自是作,礼由此显矣。治律嵩高之石室,以火着记。”
据此,燧人氏的主要功绩有:1、教民取火(熟食),2、苏冬而炀之(暖居),3、穷火之用而为之政,4、火为之纪,5、范金合土为釜,6、教人以渔,7、四佐理政,8、占建而正方,9、指天以布躔,10、定物虫鸟兽之名,11、以物互市,12、制婚嫁年龄,13、始定礼法。
在燧人氏的功绩中,与天文学相关的有两点,即:1、“占建而正方”,王希明《太乙金鏡》云:“燧人氏占斗极而定方,名东西南北是也。” 2、“握几矩表计寘,指天以布躔,而齐七政。” 《易通卦验》曰:“燧皇始出,握机矩表计寘,其刻曰苍渠通灵。”郑玄注云:“矩法也。言燧皇持斗机运转之法,本天以施政教,作其图,谓之计寘,在伏羲前。于时无书,刻石而谓之尔,刻言苍精渠肩之人,能通神灵之意也。”
这些反映了在燧人氏时代已经可以利用矩和表等工具进行简单的天文观测,并以之来确定东西南北的方向了。
在燧人氏“以火为政”的时代,对天上的大火星(心宿二、天蝎座a)的观测是十分重视的。《尸子》云:“燧人上观辰心,下察五木,以为火也。”《尚书大传》云:“遂人以火纪。”燧人氏将天上的大火星与人间的用火联系起来,故《路史》云:“昔者遂人氏作,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燧别五木以改火,岂惟恵民哉,以順天也。”
这种对人间用火的规定,在《周礼》中也有明确的记载。《周礼·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时则施火令。凡祭祀,则祭爟。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周礼·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烛,共明水。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军旅,修火禁。”这说明当时的规定是,仲春时禁火,季春时出火,季秋时内火。禁火,就是将旧火全部熄灭,以表示过去的一年已经全部结束;“仲春禁火”后来演变为清明节前的寒食节。出火,就是代之以重新钻燧取出的新火,作为新的一年生产和生活的起点。内火,就是停止野外用火,将火种收于屋内保管好,以渡过漫长的冬季。
大火星与人间用火的关系就是,在一年中,当人们看到大火星第一次出现时就举行“出火”的仪式,而当大火星漫入太阳的余辉中看不见时,就举行“内火”的仪式。故《路史》云:“心者,天之大火。而辰戍者,火之二墓。是以季春,心昏见于辰而出火;季秋,心昏见于戍而纳之;卯为心之明堂,心至是,而火大壮,是以仲春禁火,戒其盛也。”
在一年当中,大火星会有两次出没。如果是在黄昏时观测,当大火星第一次出现时,称为“昏出”;以后,黄昏时的大火星会越升越高;再过一段时间,黄昏时的大火星就到了西方天空并越来越低;直到某一天,黄昏时的大火星刚好落入地平线下而看不见时,称为“昏没”。再过一段时间,如果是在清晨时观测,当大火星第一次出现时,称为“晨出”;同样,在以后的日子里,清晨时的大火星将越升越高,到达南方的最高点后,就转向西方天空并越来越低;直到某一天,清晨时的大火星刚好落入地平线下而看不见时,称为“晨没”。
由于天文学上的岁差效应的影响,不同年代时,大火星出没的季节是不一样的。这样,也就可以根据大火星出没的季节来判断年代。
根据上述古代文献的记载,大火星的出没季节是“季春出火”和“季秋内火”。季春所对应的节气为从清明到立夏,季秋所对应的是从寒露到立冬。依据岁差效应的计算,可以分别得到大火星“季春昏出”和“季秋昏没”的年代(见表1)以及大火星“季春晨出”和“季秋晨没”的年代(见表2),表中的负数年代为公元前,正数年代为公元后。在计算中,黄昏和清晨的定义为“航海晨昏朦影”,对应于能看见亮星的时刻。同时,由于大火出没的季节与观测者的地理纬度有一定的关系,这里分别考虑了北纬30度、35度和40度的情况。
表1 大火星昏出昏没的年代
纬度 |
季春昏出 |
季秋昏没 |
||||
清明 |
谷雨 |
立夏 |
寒露 |
霜降 |
立冬 |
|
40 |
-1100 |
0 |
1100 |
350 |
1200 |
2100 |
35 |
-1050 |
0 |
1100 |
0 |
950 |
1900 |
30 |
-1050 |
0 |
1100 |
-200 |
750 |
1700 |
表2 大火星晨出晨没的年代
纬度 |
季春晨出 |
季秋晨没 |
||||
清明 |
谷雨 |
立夏 |
寒露 |
霜降 |
立冬 |
|
40 |
-17400 |
-16350 |
-15250 |
-16000 |
-14950 |
-13900 |
35 |
-17050 |
-16000 |
-14900 |
-16000 |
-14950 |
-13850 |
30 |
-16800 |
-15700 |
-14600 |
-16000 |
-14950 |
-13850 |
由表1可知,从公元前1050至公元1100年,大火星都是在“季春昏出”的;从公元元年至公元1900年,大火星是在“季秋昏没”。这就是《路史》指出“季春,心昏见于辰而出火;季秋,心昏见于戍而纳之”的道理。而以大火星在清明节“昏出”,其年代为公元前1050年左右,时为西周早期,反映了《周礼》记载的真实性。
如果“季春出火”和“季秋内火”的习俗是自燧人氏时代流传下来的,那么,在燧人氏时代只有一种可能,即大火星是在“季春晨出”和在“季秋晨没”。实际上,农业时代比较重视“昏星”观测,即在黄昏时进行天象观测;而渔猎时代更重视“晨星”观测,即在清晨时观测天象。燧人氏“教人以渔”,显然尚处于渔猎时代。
这样,燧人氏“察辰心而出火”,实际上是观测大火星的“晨出”。按燧人氏活动的地域(如河南商丘)在北纬35度附近,从表2得知,大火星“季春晨出”的年代为公元前15000年至公元前17000年,大火星“季秋晨没”的年代为公元前14000年至公元前16000年。这样,大火星即在“季春晨出”又在“季秋晨没”的年代为公元前15000年至公元前16000年。作为约数,可以认为燧人氏“察辰心而出火”的年代为公元前15000年,即距今1.7万年。
人类用火的历史是相当久远的,170万年前的元谋人、80万年前的蓝田人、50万年前的北京人、28万年前的金牛山人,还有东北地区近10万年前的鸽子洞遗址,都留下了用火的遗迹,但尚不清楚人工取火的开始年代。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东亚地区的中国、日本、俄罗斯、蒙古等国均发现了多处出土早期陶器的地点。其中,中国几处出土早期陶器的绝对年代较早,尤其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如在江西省万年县仙人洞、广西桂林甑皮岩、南宁豹子头、柳州大龙潭鲤鱼嘴、桂林庙岩、湖南道县玉蟾岩、江西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江苏溧水神仙洞,河北徐水南庄头、阳原于家沟等多处遗址中发现了距今1万年以前的早期陶器,经多种科学方法测定,其最早的年代可达1.7万年前后。这表明,至少在东亚地区陶器的起源时间大致可早到1.7万年前后。从已发现的早期陶器看,均为夹砂陶器,胎壁普遍较厚,烧成温度较低,器型主要是罐釜类。这充分说明古代文献记载的燧人氏“范金合土为釜,重作烓高瓯瓿,成物化物”的真实性。陶器的发明是人类历史上继用火以来的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这是人类最早将一种物质变成另一种物质(“成物化物”)的创造性活动之一,也是燧人氏对人类的又一伟大贡献。
发表于首届“中国火文化研讨会” (2006年4月16-19日,河南商丘)